如今的自媒体时代,人人都可以当作者当编辑,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。然而,自媒体作者一般都没有经过专业的文章采编培训等环节。因此对于标点符号的使用,经常出现一些错误,虽然不会太影响文章的主题内容,但是从专业的角度来看,就不够专业不够正式。例如大家在使用次序语时,有人用的是“1.”,也有用“1、”,还有很多人用的是“1,”、“1 ”等自创的格式。根据统计,使用“1.”和“1、”的人几乎各占50%比例。那么我国对于次序语的标点符号使用有没有统一正式的规定呢?我们来研究研究!
一、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
我国对于标点符号的使用,拥有自己的国标文件《标点符号用法》GB/T 15834-2011,该国标于2012年6月1日实施。
根据国标文件中的描述:同类数字形式的序次语,带括号的通常位于不带括号的下一层。通常第一层是带有顿号的汉字数字;第二层是带括号的汉字数字;第三层是带下脚点的阿拉伯数字;第四层是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;再往下可以是带圈的阿拉伯数字或小写拉丁字母。一般可根据文章特点选择从某一层序次语开始行文,选定之后应顺着序次语的层次向下行文,但使用层次较低的序次语之后不宜反过来再使用层次更高的序次语。
通俗一点来说,第一层用“一、二、三……”,用顿号,例如:“一、”、“二、”、“三、”;第二层用“(一)、(二)、(三)……”,用括号,例如:“(一)”、“(二)”、“(三)”;第三层用“1、2、3……”,用小圆实心点,例如:“1.”、“2.”、“3.”;第四层用“(1)、(2)、(3)、”,用括号,例如:“(1)”、“(2)”、“(3)”。在使用括号的层次序数,括号外不再加其他标点符号。
二、标点符号使用建议
一篇优质的内容,并不会因为序次语里标点符号的错误使用,而影响其表达相应的价值。然而,我们还是建议自媒体作者加强学习,掌握写作规范,进一步提高内容和编辑质量。因为,一些拥有众多粉丝的自媒体号,在舆论上的影响力不亚于大众媒体,其内容质量和编辑质量可能会对读者产生一些潜移默化的影响。自媒体作者,尤其是粉丝量大、影响力大的“头部”作者,要提高规范使用标点符号的意识,加强学习,规范使用标点符号;加强与写作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、规范的学习,掌握必要的编辑知识,提高自身素质,从单纯的创作者或信息收集者转变为集创作、编辑于一体的高层次自媒体人,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多有益的贡献。